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主副斜井井口房、连廊及单轨吊机车库工程

   日期:2024-02-29     浏览:175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主副斜井井口房、连廊及单轨吊机车库工程项目类型:其他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主副斜井井口房、连廊及单轨吊机车库工程
项目类型: 其他 项目编号: GZ2401188-YJMDJT
招标人: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3000.0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以保函方式缴纳或以电汇方式缴纳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户名: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 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 3138 2105 4001
保证金查询电话: 0931-8276931
招标方案说明: 1.主斜井井口房及连廊 主斜井井口房采用多层钢结构,跨度为24m,檐高16.2m;总建筑面积为1789㎡。井口房内设一台LHB型防爆桥式起重机(Q=20/5t),按A5级工作制设计(投标单位负责采购及安装);连廊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架构,高度6.2m,建筑面积401㎡。其次包括空气加热设备及井口房配电室安装、主井口房洗靴机采购及安装、LHB型防爆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主斜井井口房电缆采购及安装约1480m。 2.副斜井井口房 副斜井井口房采用单层单跨轻型钢结构,跨度为15m,檐高8.0m,屋顶及墙体围护为夹芯板。总建筑面积为1371.0㎡。其次包括空气加热设备安装,由综采设备库至副斜井井口房电缆采购及安装约780m。 3.单轨吊机车库及单轨吊支架 工程主体部分采用单层单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跨度为18m,檐高6.2m;主体结构的钢柱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单独基础,总建筑面积为1372.7㎡。单轨吊支架采用单层钢框架结构,基础为混凝土独立基础,门子架高度3.4m,间距4.8m,长度约216m,支架详细参数以施工图为准。机车库电缆长度型号以详细施工图为准。 4.标校室 工程为地上单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120.25㎡,建筑体积468m³,檐高3.9m,共有四间:钢瓶室、标校室、器材室、值班室。 详细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主斜井井口房及连廊 主斜井井口房采用多层钢结构,跨度为24m,檐高16.2m;总建筑面积为1789㎡。井口房内设一台LHB型防爆桥式起重机(Q=20/5t),按A5级工作制设计(投标单位负责采购及安装);连廊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架构,高度6.2m,建筑面积401㎡。其次包括空气加热设备及井口房配电室安装、主井口房洗靴机采购及安装、LHB型防爆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主斜井井口房电缆采购及安装约1480m。 2.副斜井井口房 副斜井井口房采用单层单跨轻型钢结构,跨度为15m,檐高8.0m,屋顶及墙体围护为夹芯板。总建筑面积为1371.0㎡。其次包括空气加热设备安装,由综采设备库至副斜井井口房电缆采购及安装约780m。 3.单轨吊机车库及单轨吊支架 工程主体部分采用单层单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跨度为18m,檐高6.2m;主体结构的钢柱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单独基础,总建筑面积为1372.7㎡。单轨吊支架采用单层钢框架结构,基础为混凝土独立基础,门子架高度3.4m,间距4.8m,长度约216m,支架详细参数以施工图为准。机车库电缆长度型号以详细施工图为准。 4.标校室 工程为地上单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120.25㎡,建筑体积468m³,檐高3.9m,共有四间:钢瓶室、标校室、器材室、值班室。 详细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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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6200000600042063001001
  • 30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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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42063001001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主副斜井井口房、连廊及单轨吊机车库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管理员、造价员(或一、二级注册造价师)应持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专职安全员有安全考核证;具有满足安全生产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经一至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岗。 5、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说明: 9.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9.2 甘肃省造价员资格章因后期没有续办,原到期图章视同有效。
标段内容:
1.主斜井井口房及连廊 2.副斜井井口房 3.单轨吊机车库及单轨吊支架 4.标校室 详细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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